“認賊作父”的郭新振,我不敢罵

 

《追风筝的人》一書中,有這么一句話:

佟鎖終成了一個無辜的孤兒,只能送至社會福利機構收容。

這對於做為旁觀者的我們而言,也許不關鍵。

郭剛堂提問道,我並非在一直找那個答案嗎。

同樣沒有答案。

為的是不斷掉雙親小孩間的一場緣分,郭剛堂尋子24年,報廢了10輛三輪車,徒步40多萬公里,派了8萬多份遇難啟事,多次生死冒險。

這也是我寫出這首詩的理由。

但還沒來得及高興兩天,貝貝便給自家的保姆給抱走了,並且以4000塊錢,將小孩買下了鰥居的貧困戶。

我始終堅信:

想起影片《亲爱的》裡的一幕,章子怡出演的李紅琴,是一個人販子的老公。

為的是給更多離散家庭帶去希望,他創立了“天涯尋親”網。

且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是從雙親的角度出發,以成人的眼光去看待處理問題。

那對妻子的小孩貝貝,只不過當夜就已經患病早夭了。

繼小兒子郭新振被拐走之後,郭剛堂和丈夫張文化大革命,又相繼生養了三個小孩。

夫妻倆領走小孩,並且改名換姓地選擇隱祕的生活。

但他依然沒有放棄,跨上摩托,繼續找尋女兒的打算。

隔天早上,交警沿著線路找來,佟鎖喊著“我要回來”,他們一人沿著鋥亮冰冷的鐵軌遠遠走去。

很多家庭,在我們的努力下破鏡重圓,卻又面臨新的考驗。

自己,就是郭新振的養父母。

妻子帶了三個小孩回來,交予她扶養,她卻毫不知情。

“兒子”吉芳也無比掛念“父親”,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

究竟哪裡才是屬於佟鎖的家呢?電影裡沒有給出答案。

羅曼羅蘭說,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仍然熱愛生活。

後來,找出河南的一戶人家,花了6000塊錢,便將小孩給偷走了。

釐清沒被追究的前因後果,並並非要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開脫。

依照審訊調查,呼某王某曾為兩對戀人。

小孩的新生和來臨,給與了郭剛堂慰藉,卻終究難以給與他真正的抒懷。

但對於郭新振的個人選擇,以及未來動向,我們與否能,容許他有更多自由和空間,均衡三家關係,而無須置喙太多。

後來,故事情節發生反轉,原來佟鎖並並非那對妻子的生父小孩。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永遠黑是黑,白是白,理性與感情能夠做到涇渭分明。

在被領養的日子裡,與養父母創建深厚感情也並非他的錯。

這一點上,不但令許多人深感不公疑惑,更成了郭新振後來選擇留下的導火線。

51歲的郭剛堂和26歲的郭新振,在延續親子情緣的這一幕上,互相擁抱僅僅是終點,未來還會有更多無窮的可能將。

指出他的行徑是在助紂為虐。

世界上只有一種罪惡,就是盜竊,而所有其它的犯罪行為都是盜竊的衍生。

更關鍵的是,之後的每兩天,較之想起24年前小孩遺失,如墜深淵的日子;

再去面對三個小女兒時,也不必倍受折磨,心存內疚。

也許我們更必須做的,是去思索怎樣從源頭去打擊拐騙,積極主動宣傳有效的防拐措施,擴寬更多渠道去幫助受害家庭尋人。

這才是我們能給與難得重圓的家庭,最大的善意和親情,並非嗎?

本文作者:暄翊

這份親子間的情感,無關血緣關係,卻也足夠多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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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公安打電話取得聯繫時,佟鎖偷偷地溜走,消亡在風雨當中。

強行令養父母家庭成員骨肉分離,有如殺人誅心。

但我們也常常時常忘掉,拋開交易雙方的犯罪行為不談,跳出雙親溫情脈脈的視角。

反倒早10年前,郭剛堂就已經說過,假如找出了小孩,他也不能強行要回去,如果曉得小孩還好好活著,他就滿足了。

實際上,絕非法律條文不去追責養父母的刑責,而是無法。

他的工作(編制學生)還在陝西,因而,之後還是想回到這邊,但他們假日多,會時常回去看一看(養父母)。

郭剛堂會更願意記得,兄弟二人相認成功的這天,會更願意記得他獲知消息女兒被找出的日子,正好是母親節。

換走的是保姆的生父女兒,這才是佟鎖真正的身世。

但居然,郭老七一直不敢給錢,呼某王某思來想去,最終又去郭老五家把郭新振給抱走。

貧困戶給小孩重新起名叫佟鎖,待他視如己出。

保姆和貧困戶都被拘捕扣押,將要面臨法律制裁,但是那對妻子,也憤然婉拒繼續扶養仇家的小孩。

讓郭剛堂24年苦尋女兒之路,該會顯得怎樣的情何以堪。對於年過半百的他而言,也是新一波的打擊。

七年後,檢察院成功破獲人販子拐騙案,並將佟鎖帶返回養雙親身旁,雙親們恨不得將七年來缺失的愛,填補到小孩頭上。

當現代人無比希望,郭新振能夠作出公義且清醒判斷,來澄清大眾對天理昭昭,報應不爽的期盼的這時候;

郭新振的養父母,究竟嗎偷小孩的“賊”?

他的人生總算開始有了一次圓滿的月圓。

24年前,郭新振已經極為意外地將強行扭轉過一次人生。

那么,郭新振的留下,真的做錯了嗎?

在我眼中,郭剛堂絕對是一名英雄。

但對於做為“嗣子”的郭新振後半部分人生而言,卻很重要。

可佟鎖老是從城裡的爸爸媽媽家中,偷跑返回貧困戶的住所。

這是一個屬於母親的救贖。

可他依然沒有棄置希望,才有了我們今天,看見兄弟二人相認的感人場面。

“他是一個偉大的母親,為他驕傲。”

即使,即便養父母自己當年沒有“犯法”,通過不當渠道,私自買走別人家小孩的這波操作,也錯得離譜且十足貪婪。

一石激起千層浪。

從此,悲劇的曲軸開始旋轉。

即使再也沒有比偷小孩和偷時間,更為無恥的事情了。

剩下的時光,比不上就交還給他他們手上,認同他的選擇,讓他走想走的路。

但請理解,郭新振四歲的這時候被拐走,並非他的錯。

原來,與他們朝夕相處二十載,有著一蔬一飯照顧的“養父母”,只不過是可恥買主;而被搬入影片劇情裡的悲劇人物,才是他們真正的生身父母。

連同公安部門十多年鍥而不捨的努力下,不久前,郭剛堂總算見著了2六歲時就被拐走的生父女兒郭新振。

而且,就算確認了郭新振的養父母收買了被拐幼兒,適用於當時的民法也難以判處死刑。

他說:“小孩找出了,之後就只剩下開心的事兒了,老天待我們不薄。”

倆人分開行動,呼某在火車站附近等候,王某出外找尋目標。

女兒郭新振也說,從網上了解了許多親生母親的信息和母親所做的事情,也去看了影片《失孤》,很敬佩也可憐母親。

郭剛堂在電視節目裡曾坦誠到,自己常年在外,錯失孩子們太多成長瞬間,沒有給與到他們陪伴和照料,是一名“缺位的媽媽”。

後段日子,郭新振睽違長達24年被尋回後,做為“買主”的養父母,始終沒被追責刑事責任。

為的是能將小孩儘早脫手,王某假稱他們姊妹有個私生女,因不便扶養,想找個人家領養他。

在影片《失孤》裡,以郭剛堂為原型,由郭富城零片酬出演的母親雷澤寬,曾壓抑、隱忍、卻依然難掩苦難地,向還俗僧人提了四個問題:

現如今,郭新振到底怎樣選擇,才算是找出屬於自己的歸家之路呢?

我永遠支持“買拐同罪”。

2012年,曾經公映過一部關注度不高,但完全是從被拐幼兒視角出發的打拐影片,叫《我要回家》。

直到1997年10月1日之後,我國民法中還沒有“買拐同罪”。

而這一走,就是三四個月。

魯豫問過,嗎人生當中沒有答案是件尤其傷痛的事情?

不忘掉他同時也是一位無辜的受害人。

最近一兩年,不斷地有關於“打拐題材”的影片公映。

不再讓更多無辜的人,身陷兩難的抉擇。

圖 | 來源於陳魯豫,2009-2021郭剛堂專訪後記

直至警方把小孩從她身旁偷走。

擱在誰頭上,一時之間也無法消化。

最近這幾天,想必許多人都會為51歲的郭剛堂感到高興。

認親現場,親現代人深情相擁,興奮落淚,該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首先要看的,是小孩到底怎么走進養父母身旁的。

隨即,王某走進郭剛堂自己的村莊,把在家門口嬉戲,年僅2歲的郭新振偷走,再與呼某碰面,搭乘長途客車返回陝西,將郭新振交予買主“郭老七”手上。

夫妻倆如墜深淵,扎進茫茫人海里找尋小孩的聲息;

他原來較之我們,任何局外人都要清醒和理性。

當年,貧困戶買走了貝貝,小孩當天卻發生發熱抽風的症狀,貧困戶抱著小孩找出保姆家裡,偷偷摸摸地又把小孩給換了。

電影中,在生意場上十分成功的兩對妻子,剛生了一個寶貝兒子,小名為貝貝。

但與此同時,另一個更為傷感且氣憤的事實是:

但談到未來打算,他說,養父母歲數較為大了,對他們也有養育之恩,也須要人照料。

後來,郭剛堂開始有了利用互聯網和我們一同找尋小孩的想法。

親身經歷著這一切的郭剛堂,曾滿懷感嘆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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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剛堂再也不必去追逐一個虛無縹緲的影子;

——四歲時遺失的郭新振是再也回不來了。

儘管小孩絕非生父,李紅琴依然待自己視如己出,悉心照料。

“弟弟,我現在每晚都在等她。”

站在非正義一方的養父母,對他們傾注過愛慕和關愛,才是郭新振現如今真正面臨的情義困境。

文字為國館原創,轉載請取得聯繫作者

公安部門現階段已抓獲歸案了當年拐騙郭新振的人販子,為一男一女。男子呼某(現年56歲,河南人),女子王某(現年54歲,山東人)。

小孩,始終是小孩,亦同是無辜的受害人。

這也是所有拐賣婦女、幼兒的人販子,及其這些潛在的買主真正不容原諒的地方。

屬於被拐幼兒的心聲,卻很難被模糊不清及忽視掉。

同時給與自己,更多溫和寬容的力量。

晚上,李紅琴爬上福利院的摩天大樓,在窗前偷偷地與吉芳對視。

1997年,倆人相戀並愛情,在敲定好買主的前提下,9月一同到煙臺旅遊觀光前夕,為圖財預謀拐騙一女孩。

舐犢情深,天可見憐。

反倒有時候看著三個女兒在家活蹦亂跳,郭剛堂會越發內疚恐懼,想著大女兒的境況,又再次走上尋子之路。

但身中局中的所有人,常常經歷著比旁人更加複雜的對立和掙扎,忍受著的壓力和苦難也更大。

對於郭新振的選擇,有人唏噓,有人憤慨,甚至有很多人罵他是非不分、認賊作父。

我們都曾一度以為,郭新振選擇繼續回到陝西工作、生活,還承擔起照料養父母晚年的職責。

郭新振的養父母固然有錯,卻仍無法駁斥自己對郭新振那些年付出過的情感和心血是偽善的。

圖 | 來源於《亲爱的》影片

不但是因為他十多年鍥而不捨地走上尋子之路。

還俗徒弟唸了聲佛號,提問眼前那位歷盡滄桑的母親道: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不論女兒做出什麼樣的抉擇,母親郭剛堂已經作好了心理準備。

與否也忘掉了,郭新振身為“被賣被買”的主人公,既是受害人,還是受真相沖擊最嚴重的一個人。

我能夠理解,網民們對郭新振選擇留下的憤慨,也許並不在於選擇的本身,而是對於選擇背後,參予買賣小孩此等舉動的痛惡。

再也不必只能在馬路上奔波,他才感覺他們是一個母親;

文章標簽   失孤 親愛的 追風箏的人 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