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慣人間常理的人,埋下《恶的序章》,哪裡值得被尊重?

 

所以影片中還經歷了三個惟一會理解他的人的死。

「为什么你们这样活着?」但是這種活著的人並非絕大多數人嗎?只好就大開殺戒了。從小到大那些絕大多數的人,幾乎都否定過他那個人。

當一些價值觀念被世人高高抬舉為絕對的這時候,就算是殺人放火,也會有人覺得是對的。那些反社會心智、個性孤僻、想法太尤其的人,這影片就像是在訴說這些人的傷痛,想尋求一種理解。看著自己不斷地努力想被人接受的過程中,怎么被一路否定到踏上絕路。

金馬影片節的影片,現如今認為不能公映了。

而且,絕大部分的人都值得他恨,即使絕大部分的人都天生較為喜歡常理,那光是這種,就值得他大殺特殺。即使他打從內心深處,討厭著人間各式各樣常規,寧可永遠千萬別長大。

執導殺人犯的卡賴伯·蘭裡·史密斯,甚至拿了本屆的戛納影后,與《小丑》一樣,是個成魔的過程,也是主人公都有拿獎。但他卻不像小丑那樣惡魔,他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讓我深感他是惡魔的,而是不被理解,而且我覺得這影片,是想尋求一種理解,而並非直視人性黑暗面。

故事情節經濟發展難以想象是真人真事,影片的翻拍只不過算少了。若只看故事情節表面如果,是嗎很荒謬,但是卡賴伯·蘭裡·史密斯的表演,更真能讓我反感了那個人。

有時候,也許一種理解會比倫理常規還要關鍵吧?而也許,自己要的並並非要我們尊重殺人放火,而是接受自己為什么不敢合乎倫理常規的尤其想法,或者想尋求一種,不被否定的自尊心感罷了,不能有人討厭被否定,就算他嗎是錯。

會不能有人尊重此種人的存有?假定你殺的人,都是聖人的轉世,那就有被尊重的價值,假如並非?很抱歉,此種人不可能將有值得尊重的空間。

叫我無法拿人東西?你惡魔,叫我無法負面影響到自己?你惡魔。就是典型的反社會心智。

對吧?誰敢尊重此種人?但是,這就是他想動手殺人的其原因。即使不尊重他違反常理的溫柔想法的人,就是值得他恨的人。

就像個拒絕接受基礎教育的孩子一樣,喜歡在街道社區與幼兒園旁放鞭炮、通常孩子接受基礎教育後會曉得這種是不對的,會危害到別人,而且會發生改變他們的調皮想法。而他並非,假如基礎教育他無法這種做,他會覺得你是在討厭他且瞧不起他,還會自此懷恨在心的,就只是即使,

怎樣天生無藥可救?

儘管這人使人反感,卻無法讓人不敢否定他。究竟為什么你可以放鞭炮吵人?可以亂移駕駛踏板?途人在港邊好好的休閒玩樂為什么就值得被殺掉?這影片做到讓人反感已經是很厲害,但是要人不否定他是不可能將的。

我們從小到大,不斷地將糾正任何行為,不斷要合乎各式各樣常規,做到就代表長大,慢慢地成為通常又稱成熟的孩童,因而養成許多事情原本就必須是這種的價值觀,但原本就必須這種,而養成一種善惡觀,但孩子不思善惡,而在拒絕接受長大的孩子眼中,可能將常理常規看上去也是戒心,惡魔的。

「你叫我不能在不对的地方放鞭炮,所以我憎恨你」。

「把玩驾驶方向盘」的行為下,翻車後當場不治。

即使那些做人的「常理」,讓他一步一步地鋪成了惡的序章,常理讓他如此憎惡,規矩讓他如此厭惡,就像個婉拒受基礎教育的小孩,到了長大都還是個小孩子。

他的傷痛、被異樣眼光看待、被世人放棄、到28歲還沒能力工作,老是想在任何地方盡一份力,都似的即使他們的愚笨,而遭遇人排斥。一路過著被人瞧不起到大,做任何事情都不被理解,永遠被人否定,此種不被人尊重存有的感覺,讓他恨之入骨,直至影片最後,他那看著西斯岬海角大廈上的遊覽中群眾,那表情與攝影機,就像種

這就是有意思的點,常規。

看不慣人間常理的人,埋下《恶的序章》,哪裡值得被尊重?

這種看上去,這人還真有點兒值得反感。

罪犯真實姓名叫弗蘭克,影片中叫尼特朗。那種「天生无药可救」,被一切都放棄的感覺,有著驕橫愛他的爸爸,對比之下,媽媽早覺得他無藥可救,直至他殺人,也一副不不幸的神色。

文章標簽   惡的序章 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