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刊50年,雜誌少女Jump海賊註冊商標正名Journey

 

設計那個海賊註冊商標的古川正俊說,當時總編輯想做「海賊與女人」概念的註冊商標,當時的報刊電視廣告口號還是「漫畫新幹線」,之後才換成「自由奔放」的方向去設計。一開始只不過沒有想到轉向就是男孩側臉的設計,純粹是偶然間發現。

但,早在 2018 年 4 月,Jump 短篇小說國際品牌「JUMP j BOOKS」為紀念創辦 25 十週年創立了配角「Jemie」,就是 Jump 原先的海賊註冊商標順時針轉 90 度,看上去就是一個男孩子的側臉,設定上是海賊註冊商標的姐姐。

講談社漫畫書雜誌週刊少女 Jump 於今(6)日發行的 27 號刊和電視節目《おはスタ》正式宣佈延用已久的海賊註冊商標將正名「Journey」(ジャーニー),是週刊少女 Jump 復刊 50 多年來首次公開。

「Journey」(ジャーニー)有「旅行」的意思,雜誌少女 Jump 總編輯澀谷博之則表示,那個名字代表著聽眾與 Jump 漫畫書主角一樣經歷精采的歷險。而日語中文名稱「ジャーニー」(Jaaney)的結尾亦與 Jump「ジャンプ」(Janpu)完全相同。

雜誌少女 Jump 於 1968 年 7 月 11 日復刊,2018 年迎來複刊 50 十週年,但一直都沒有替海賊外貌的註冊商標取正式的名字,因而官方與電視節目《おはスタ》戰略合作,從 3 月起向觀眾們募集中文名稱,並由雜誌少女 Jump、最強大 Jump、V Jump 總編輯選出最合適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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