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保監局對華誼兄弟王忠軍王忠磊出具警示函

 

我做為華誼兄弟傳媒股權股份有限子公司(下列縮寫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前夕,我持有的子公司合法權益比率由34.41%上升至23.74%,累計變動比率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子公司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引致累計合法權益比率增加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我主動增減持、子公司回購註銷股權、股票期權行權等引致累計合法權益比率增加3.13%。在合法權益變動比率達至5%時,我未按規定暫停買賣子公司股權並及時履行調查報告、公告權利。直到2021年12月22日,我才公佈簡式合法權益變動調查報告書。

假如對本監督管理舉措不服,能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提出申請,也能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司法權的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複議與民事訴訟前夕,前述監督管理舉措不暫停執行。

王忠軍、王忠磊:

關於對王忠軍、王忠磊採取出具警示函舉措的決定

你們的前述行為,違背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四條的相關明確規定。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六十五條的相關明確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舉措,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做好證券法律法規的自學,嚴苛規範買賣掛牌上市公司股票行為,採取有效舉措杜絕這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並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遞交口頭自查調查報告。

6月2日,華誼兄弟發佈公告,王忠軍、王忠磊接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警示函。警示函稱,王忠軍、王中磊做為華誼兄弟實際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前夕,持有的子公司合法權益比率由34.41%上升至23.74%,累計變動比率10.67%。在持有子公司合法權益比率變動達至5%時,王忠軍、王忠磊未按規定暫停買賣子公司股權並及時履行調查報告、公告權利,江蘇保監局決定兩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舉措,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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