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正國針對「少年吔」發表聲明 解釋沒有陰陽合約

 

第3點,王先生參投「少年吔」在先,且投資數額達至該片財政預算之三分之一,故其投資條件為以新臺幣2500多萬元獲得該片投資收益之45%;臺茶雲來子公司參投該片在後,但其投資數額新臺幣350多萬元僅達該片財政預算之7%,故其獲得該片投資收益之比率為5%,看似遠勝於王先生之投資條件,然相同投資方依其參投時間點相同、忍受信用風險相同、投資數額高低相同而設定有相同之投資條件,實為商業上正常之情形,與新聞媒體報道所指稱作逃避稅捐或監督而簽定之陰陽合約,二者間完全相同。被扣上陰陽合約之大帽子,原典國際方面也深感氣憤。

顏正國主演的國片「少年吔」爆發和投資者之一許宥鵬的紛爭,許宥鵬指顏正國一片多賣,對其提告背信罪後,再加碼告詐欺罪,顏正國剛於個人社群歌迷頁上正式發出新聞稿,針對許宥鵬的控告一一解釋澄清,則表示將檢附具體事證上報司法機關,堅信必能還他清白,也知道知會有心人士切忌散佈不實誹謗之言論,不然他和製作「少年吔」的原典國際影視製作股份有限公司會依法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其二是許宥鵬(新聞稿中記為「許先生」)和原典國際簽定「電影投資製作合約書」,原本承諾全額投資臺幣5000多萬元,並由王先生取得「少年吔」投資收益之90%,本子公司與編劇顏正國取得該片投資收益10%,但在簽下後許發生改變心意,僅願投資原本承諾數額之七成即臺幣2500多萬元,因此又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書」,重新約定王先生僅投資該片臺幣2500多萬元,其所取得之該片投資收益成數則按此比率下調為45%。為填補此資金缺口,原典國際另尋其它投資方參予,包含經編劇顏正國好友媒介贏得另一投資方臺茶雲來股權有限子公司(以下簡稱臺茶雲來子公司,即某新聞媒體報道所稱之臺中A先生)首肯參投,由編劇顏正國與該子公司簽定「股份讓與協議書」,將編劇他們擁有之該片投資收益5%之基本權利轉讓給臺茶雲來子公司,臺茶雲來子公司則須支付新臺幣 350 多萬元之讓與價金。

在此新聞稿稿中,顏正國列舉4點說明,首先是「少年吔」的財政預算始終是5000多萬元,在提出申請國產片長片輔導金並獲批准的資料中也表明財政預算是5000多萬元,未來辦理輔導金結案時,均須依明確規定經由第三方公平註冊會計師獨立查核所有開支之契約、發票、憑證並出具調查報告,方能辦理結案。

最後針對「不接受投資方查帳」,新聞稿則表示更是莫名之控告,根據原典國際與許之間簽定之「電影投資製作合約書」,甲方(即原典國際)須於該電影在臺灣地區正式首映禮結束日(電影院下片日)起之固定週期截止後(首度為3個月,及後為每6個月),向乙方(即王先生)遞交發售收人及自身利益重新分配調查報告。該片至今仍在電影院公映,須等下片後等待發售代理子公司星馬來西亞

際娛樂股權股份有限公司協助結算後,方能彙整完整之開支(包含宣發成本)與初步電影票房收人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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