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的《泰囧》是“盜版”?真正的《人在囧途2》已正式立項

 

參演整部影片之後徐崢頭上的最大標識就是“豬八戒”和“李衛”,在喜劇影片方面他還是個新手;王寶強則更是通過整部影片拓展了他們一個嶄新的戲路。

徐崢可謂名利雙收。即使帶火了馬來西亞的旅遊業,他還受到了當時馬來西亞外交部長的召見。

整部影片效率700萬,電影票房達至將近4000萬。這電影票房在當年的位列進不了前十,但這影片卻成為許多人內心深處的經典。

其二就是此次也使徐崢一下躋身於一線戲劇編劇的行列,為他後來的三部同系列經典作品打下基礎。

2018年終審判決下來,判徐崢和華誼兄弟索賠原出品方500多萬元。

只是即使影片名字相似,並且徐崢、王寶強等執導陣容甚至配角藝術風格都沒有太大變化,許多人自然就以為那些就是那部《人在囧途》的電影版。

而換角對一個IP的負面影響可想而知。就像《港囧》裡的包貝爾,口碑就直線大幅下滑。

徐崢和王寶強從《泰囧》之後就再無戰略合作,指望他倆再同框只怕有點兒難。實際上以現如今他倆的年薪,這第三部能請到其中一個都夠嗆。

但是當年《泰囧》公映3個月的這時候自己就被《人在囧途》的出品方給告了。批評自己沒有著作權,反倒在宣傳時蓄意用難讓人誤會的虛假宣傳,因涉嫌不正當競爭。

但他卻締造了一個大IP。

能無法的,等公映就曉得了。影片預計去年年內能上線,一同期盼吧!

影片講訴的是一個擠奶工和一個年長老闆娘一同在春運回來的馬路上出現的一連串囧事。那時候徐崢還有指甲、那兩年李小璐還是個已婚女孩。

除此之外就是那些年以來徐崢的“囧”系列基本算是把那個IP資源耗用得差不多了,這時候“正宮”來了。這也是個有利的條件。

許多人一定很怪異,之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港囧》、《囧妈》等等不都是那個系列的影片嗎?

此次立項的《人在囧途2》是真正有著作權的,但還能無法續寫經典卻未確定了。

只是那個IP直至二十多年之後的今天才在國家電影局爆出電影版立項的消息。

特別是對徐崢和王寶強的象徵意義更大。

惟一能指望的還是質量。

但較之獲得的戰績而言,即便勝訴,徐崢方也是賺大了。

即使故事情節內容改成了一種嶄新的故事情節藝術風格,但是執導陣容也已經物是人非。

製片方此次的電影劇本先後改了11稿,是很有誠意的。希望自己能真正地用整體實力說話、也希望自己的整體實力能說得上話。

值得注意的是,整部影片的編劇並非徐崢,而是澳門編劇葉海波。他曾參予編劇過《投名状》、《十月围城》等經典作品,此次是他來內地後編劇的首部影片。

他確實算是“撿了個漏”,但《泰囧》的口碑也還能,終於沒“辱沒”經典。

不知還有多少人記得10年前的那部《人在囧途》,它可說是是“囧”字輩影片的鼻祖。

錯!嚴格來說,這兩部影片只能叫“盜版”。

似乎徐崢是“絕頂”聰明的。

儘管假如沒有那個IP的加持他的《泰囧》可能將沒有那么著名,但是電影票房高終歸也得是靠自身的產品品質硬。

首先是影片狂收電影票房近13億,但是出品方華誼兄弟的股票當年也是屢技術創新高。相對來說500萬真的算不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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