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人為盜攝影片道歉:已刪掉,接受來自四面八方善意指正

 

公開資料顯示,影片盜攝又稱為屏攝,是指一種包含錄像、錄音帶、拍屏在內的電影院盜攝行為。一般來說,紙質影片票的“觀影須知”中都會明晰印上“影廳內禁止攝影”的圖標提示,有的電影院在宣傳海報或是映前電視廣告中也作出有關警示,而這一點常被大多數觀影者忽略——自己或用智能手機隨手拍下影片鏡頭並分享至網絡平臺,甚至全程攝錄公佈於影視製作資源類門戶網站上。

對此,中央電視臺新聞報道2021年2月曾發文稱,近幾年,在影片院盜錄院線影片並通過多種不同途徑傳播的侵權行為盜版違法犯罪公益活動屢見不鮮,不但侵害了影片經典作品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破壞了影片市場的著作權社會秩序,有利於我國影片產業經濟發展的健康經濟發展。

7月5日晚,微博@BullsNINEONEEE 發文認錯,為盜攝行為致歉:“我先跟我們致歉,看影片拍了照發了出來的確是我做錯了,很對不起影片創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的確不曉得,並且當時發出來馬上被歌迷提醒就快速刪掉了。現在完全曉得了!也提醒我們千萬別這種做,這種是不對的。假如觸及有關法律條文我接受自查。再度說聲對不起,請我們寬恕,我並非有意而為的……上週一切該須要思考和自學的我都在調整和改良,聽取有益的指導,做為社會公眾人物我也接受來自四面八方善意的指正。之後再有不懂的我會慎重,提早問懂的人,同樣的過錯確保銘記不再犯。”

7月5日上午,音樂人“乃萬”在其個人微博@BullsNINEONEEE 晒出了觀看某部影片的實時相片,其中便包含電影院熒幕放映的影片鏡頭。

實際上,法律法規對屏攝行為的非合法性已做出過明確規定。2017年3月1日起頒佈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章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證,任何人嚴禁對正在放映的影片進行錄音帶錄像。發現進行錄音帶錄像的,影片院值班人員無權不予阻止,並要求其刪掉;對拒不聽從的,無權要求其退場。”

但是,影片盜攝行為依然屢禁不止,其中也不乏社會公眾人物公開晒照的案例。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報道,更多原創資訊請瀏覽“澎湃新聞報道”APP)

前述微博公佈沒多久,已有網民表示相片系盜攝,音樂人“乃萬”隨即刪掉了該微博。

文章標簽   電影產業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