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販賣仿冒戒指飾物 丁小芹獲判拘30日

 

檢方查出,丁小芹今年3月在好友介紹的工廠,購入仿冒的名牌戒指、飾物等貨品後,藉由拍賣門戶網站、現場直播等管線售賣牟利;警方假裝商家身份,以新臺幣400元買下仿冒註冊商標圖樣的飾物1對存證,6月間持搜索票上門搜索,共查扣276件仿冒貨品。

丁小芹因涉嫌在清光緒104、105年間,於拍賣網絡平臺售賣聲稱附上正品保證書的名牌精品,但很多買主控告接到假貨、二手貨,甚至退款後沒接到貨。高雄市地檢署依詐欺、違背商標法等罪嫌將丁小芹起訴。

一審依減輕詐欺罪判處3年6月,二審改判2年6月,予以徒刑。案經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丁小芹於今年12月1日報到入監監禁。

高雄市高等法院審理指出,丁小芹為圖私利,藉由互聯網形式販賣仿冒貨品,負面影響商標權人的商譽及市場自身利益,有礙公平交易社會秩序,考量她與其中一間子公司和解,依違背商標法判拘30日。

歌手丁小芹賣假名牌包涉詐欺遭判處2年6月定讞,正在監所執行中。檢方又查出她在網際網路售賣仿冒的名牌戒指、飾物等,高雄市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背商標法判她有期徒刑30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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