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戶頭只剩104元!鄭欣宜「2.3億遺產不能用」背後真相暖哭

 

鄭欣宜即使爸爸遺囑的緣故,在35歲後每一月僅能從遺產裡提領港元2多萬元採用,在高通脹的澳門根本不夠用,但她沒想過求救生母鄭少秋,而是謹記爸爸的教導,好好工作,努力做個有用的人,因而她投入鍾愛的音樂創作事業,靠著一首歌《先哭為敬》佔領數個榜單亞軍寶座,戰績十分搶眼。

而依照沈殿霞的遺囑,去年34歲的鄭欣宜再過兩年就能承繼爸爸遺產,但也許對現在的她而言,更值得自豪的是,她在沒有爸爸鉅額財產金援的情況下,也能不再糾結於外界對她身形的抨擊,自在地在舞臺上展現出光亮的另一面,堅信這也是沈殿霞生前最想看見的模樣。

澳門著名星二代鄭欣宜是沈殿霞和鄭少秋的兒子,沈殿霞在2008年時過世,生前留下遺囑,即使害怕當時才21歲的鄭欣宜不懂得總體規劃金錢,要求35歲之後就可以動用港元6000萬(約新臺幣2.3億)的遺產,因而,鄭欣宜曾一度窮得戶頭只剩港元26元(約新臺幣104元),但她沒有被打倒,這一兩年慢慢踏進他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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