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长津湖》被指商標權版權侵權行為,是碰瓷嗎?

 

電影紅是非多?

但,伴隨《长津湖》非常大流量而來的除了榮譽,還有侵權行為風波。日前,有一個自稱為“編劇郝平”的網民發視頻稱影片《长津湖》違反了別人的商標權,並晒出了印上“長津湖”四個字的商標註冊證和名為《冰雪长津湖》的經典作品等級證書。

因涉嫌版權侵權行為方面,天津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名譽主任、特聘副教授陶鑫良給出的看法是,郝平備案的作品名稱是“《冰雪长津湖》故事情節大綱”,並無完全相同相近於影片內容的任何舉證。但是從提出申請時間角度也排除了版權與註冊商標權侵權行為嫌疑。

但這並不意味著影片《长津湖》因涉嫌商標侵權行為。南京大學王健法學院副教授董炳和在接受《法治日报》本報記者專訪時稱,從法律條文上講,長津湖現在能判定為觀眾們知悉的外國地名,在沒有其它涵義的情況下,依商標法第十一條二款,嚴禁做為商標。同時,將“長津湖”做為影片的中文名稱採用,是對影片所講訴的故事情節出現的地點的敘述,事實上仍未起到區分貨品來源的促進作用,不構成商標法象徵意義上的採用。因而,也不構成對在先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影片既並非一種貨品,也並非一種服務,而商標是區分貨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換句話說影片《长津湖》對“長津湖”四個字的採用絕非商標法象徵意義上的採用。更何況上海加點水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的“長津湖”商標,是41類,而41類是與影片相關的服務,並非影片本身。

深陷商標權和版權侵權行為風波。

此前,更多的網民指出,自稱為“編劇郝平”的網民是在蹭關注度。一名資深辯護律師在朋友圈的發文就是其中極具代表性的看法並被廣泛引用:“蹭關注度也應有底線,拿長津湖註冊商標蹭長津湖偉大會戰的關注度很無法接受。註冊商標基本權利也有適用範圍,漫無邊際地誇張性放大、扭曲性解讀註冊商標將給社會公眾帶來不必要困擾和誤導,令人擔憂。”

日前火熱的影片《长津湖》

此舉招來了眾多網民的不滿,甚至以“顯著是碰瓷”等評論家對此嗤之以鼻。但事實更何況沒有那么直觀。加之在影片《长津湖》公映前,“長津湖”的搶注熱就曾成為新聞媒體熱議話題,可見,影片《长津湖》遭受的問題,至少為影視製作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個醒:儘快佈局。

漢坤辯護律師事務所註冊商標部副經理董曉萌也持同樣看法。“影片名《长津湖》來源於內戰地點名,則表示會戰出現在長津湖省份,顧客看見影片名,會對故事情節大背景有一定了解,實際上,長津湖不起到則表示或指向貨品或服務來源的促進作用,即影片名《长津湖》系非註冊商標性採用,因而不牽涉註冊商標侵權行為。”

但不可否認的是,的確有不容置疑的在先基本權利事實存有。“編劇郝平”口中的“別人”,是上海加點水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據瞭解,其於2020年10月29日遞交提出申請“長津湖”的商標註冊,再於2021年7月14日領到商標註冊證,國際分類牽涉第41類基礎教育娛樂,包含“除廣告片外的影片製作”“電影放映”“電影發售”等。依照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證,在同一種貨品上採用與其註冊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的,屬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

10月12日,影片《长津湖》公映第13天,電影票房已突破42.5億,暫列內地電影史電影票房總榜第6位。有人預測,《长津湖》的電影票房會達至55億,儘管最後的電影票房還是個未知數,但已經證實的信息也足以使整部影片不同凡響——《长津湖》現階段已經打破26項電影史歷史紀錄。

“《长津湖》被指註冊商標侵權行為,並無法拿‘碰瓷’一笑置之。”10月12日,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網)發文對此事不予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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