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都給整部“法律條文影片”點贊,《魔鬼代言人》和法律條文什么關係?

 

封建 vs 被封建

這傢伙就是變態,就是個虐待狂。

即使它最接近生活,它是通向特權的通行證。。。

而多少胸無點墨、沽名釣譽之輩,靠著譁眾取寵、鼓動造謠亦或者一副皮囊就火了起來。

——過程和結果透明化,維持信息的對稱。

兩方辯護律師可以對陪審團成員行否決權,否決權的次數通常無法少於四到四次,但對於特殊的刑事案件,也可能將6次、7次,多的可達10次,否決權行使的多少由檢察官決定。

有人提醒羅翔:“羅同學你要注意危險,有許多人盯著你,曾經擁戴你的人,可能將立刻就會掉過頭來封殺你。”

法官要做些什么呢?

兩方辯護律師也能對參選人提出問題,依照參選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與否行使否決權。

我們看見一個年長辯護律師在良心面前毅然決然地放棄了法律條文,選擇了公義。

接著你再聯想一下米爾頓說如果,他說

。法律條文和倫理之間並非無縫銜接的。

——影片為什么要選擇“法律條文”?

假如把三公這種拆開上看,你就會發現這跟我們在古裝劇中,或是超級英雄影片中看見的“公義”並不完全相同。

#經典電影#

要你看獲得,卻不許碰

不論前者還是後者,布萊恩怎樣選擇,他都沒有錯,也能說,他都錯了。錯沒錯,全都看評判的這時候,布萊恩的身分是什么,是一個職業辯護律師,還是一個普通公民?

#法律條文#

股票經紀人,商鋪大鱷,競技賽事的選手。用那些配角來展現出虛榮是人類文明最大的原罪,也完全能?

上面就聊聊什么是“法官”?自己是幹什么的?

——我們用同樣的國際標準做為評判的根據。

那個管理制度的遊戲規則聽上去嗎就非常地戲精,因而圍繞法官詮釋的影片也不勝枚舉。較為有名的有《十二怒汉》《失控陪审团》,都是很經典的影片,值得一看。

假如刑事案件中的法官難以就判決達成一致,那么檢察官會正式宣佈此案為流案,重新組建法官進行審判。

普通法系以原告、被告、辯護人、代理人和陪審團為重心,檢察官只是“仲裁官”,保持好法院社會秩序。

大陸法系與普通法系之間最大的不同點有三點。

當布萊恩在洗手間中如夢初醒,他選擇放棄初中同學的案件,斷送他們的連敗記錄,並接受懲處。

《魔鬼代言人》能說是個大雜燴,既有細緻的法律條文,又有宗教信仰的辭令,還有大尺度的鏡頭。為什么它會受到羅翔同學的尊崇呢?

#撒旦代言人#

——中美法律條文的主要差別

但並非隨便啥問題都能問的,比如說問“參選人怎樣看待該案”肯定會被檢察官斃掉。

當你判罰時,他會樂不可支地取笑你

只不過,做為社會公眾人物有負面評價很正常,既然收穫了互聯網的紅利,那接受網絡的品頭論足也無可厚非。就連聖人孔子不都被罵“若喪家犬;為賊;無用”嘛。

審訊完結之後,法官被送往祕密的評議室,根據他們的理解對刑事案件做出評議。

為什么呢?就像羅翔同學所言,“

天主討厭冷眼旁觀,他給了人類文明情感的直覺,但他卻立下相反的遊戲規則。

而且我們看見辯護律師有時候會發生在倫理的對立面,維護罪犯的合法權益。這是因為,法律條文確實賦予了自己這種的基本權利,而辯護律師的職業又較為特殊,在法律條文層面,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既是自己的基本權利,又是自己的義務。

《失控陪审团》

羅翔提問:“剛開始情緒非常複雜,談不上開心也談不上驚恐,就是一直很複雜吧。我覺得這都較為虛,我的本分就是搞好一個同學。低到微粒裡要記得他們的本分,高飛到雲端也要記得他們的本分。”

檢察官將不符合條件的參選人剔除後,接下來的流程就是由兩方的辯護律師對參選人進行篩選。影片里布萊恩對法官的選擇就直接影響了最終的裁決,這也是他的致勝利器之一。

法律條文並非公義,至少並非絕對的公義。

羅翔指出他們是個自然主義者,較之理想主義的唯美,自然主義代表著一種謙卑的努力:不企求在地上修建天主之城,但也不因而暫停對良善的追求。

普通法系 vs 大陸法系

而之所以要找普通“公民”,則是因為怕球證者們太懂專業,而失去了最基本的常識判斷

驚悚指數:★★

內容提要:

——羅翔同學為什么推薦整部影片

很直觀,你看美國會有一個叫法官的東西(前面半隻貓會給我們直觀介紹),中國就沒有。

但是影片偏偏選上了法律條文。

布萊恩曾反問米爾頓,為什么要選擇法律條文。米爾頓說,“

這句話讓半隻貓感覺毛骨悚然。半隻貓學院學的就是法律條文,儘管後來並沒有從事法律條文有關的工作,但法律條文的神聖不可侵害,始終是我對它最深刻的第一印象。

較之那些人,我們更希望看見如羅翔同學這般真正很多情懷的知識分子被人所看見!

第二,法律依據相同,前者是成文法,後者是判例法

頂羅翔同學 UP!

。”

可當布萊恩接受本報記者訪談時,魔鬼撒旦卻再度顯形,有如正式宣佈領土通常放肆露出微笑,告訴觀眾們,虛榮,是他最喜歡的原罪。

布萊恩是對法律條文滾瓜爛熟的常勝辯護律師。又掌握著最少與此案有關的資訊。而且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們的被告是不是違反法律條文。

——就像影片裡的犯罪行為嫌犯,和他們享有同樣的基本權利。

虛榮,是我最愛的原罪

《魔鬼代言人》歸根結底還是一部“法律條文”影片,假如能對影片中的法律條文科學知識瞭解一二,觀影時一定也會更為有樂趣。

但法律條文的其本質,只不過是封建信念的彰顯。

中國屬於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法系。美國屬於普通法系又稱為英國法系

後者以檢察官為重心,多由檢察官和法官共同組成法院來審判刑事案件。

張偉——辯護律師的代言人

假如“陪審團”裁定原告無罪或事實設立,那接下來就要交予檢察官來進行量刑或索賠,用自己的法律條文專業來作出合理的裁決;

面對一個有強姦女孩重大嫌疑的初中同學,他能像影片開頭那般揮斥方遒,也能像影片結尾那般及時收手。

有意思的是,羅翔他們或許也一直在與虛榮心做對付。

有什么樣的政權,一定就會有什么樣的法制體系。

法官確認之後,為的是避免不幸,還須要有兩名候補的陪審員。一旦陪審員因病或其它其原因無法行使陪審權時,就能由候補陪審員替代。被選中者嚴禁推諉不出庭作證,不然違規。

推薦指數:★★★★★

綜上所述,“陪審團”是靠自己的常識來認定原告與否無罪或事實與否設立,而檢察官是靠自己的專業來作出合理的裁決。前者定性,後者定量。

推薦一部你討厭的“法律條文影片”吧

——羅翔同學為什么推薦整部影片?

阿爾帕西諾出演的米爾頓——魔鬼

天主 vs 撒旦

公平,公正,公開

自己比普通人都要更瞭解法律條文,某種意義上說,自己也就更接近君主的信念。自己越遵守法律條文,就越是在嚴守君主的信念。

那么,法官的成員是怎么造成的呢?

完全能。

同樣的主題,能不必法律條文題材嗎?

羅翔說:“封就封唄,多大點事,掉入淤泥裡,就按微粒的形式生活。”

吃到了,卻不許吞下去

原來不論什么身分,脫離沒法的,是人性。

選擇法律條文,即使法律條文是倫理的底限,假如最瞭解倫理底限的辯護律師都已經越界,那任何人越界都變得合情合理了。

《南方周末》專訪羅翔:“爆紅之後,心理有什么變化?”

我們國家是沒有法官的,只有指定的人民陪審員,幾乎不能對裁決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但普通法系中,法官的促進作用則非常重要。

而最終為刑事案件定性的重要是法官。

假如一個人說他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那那個人很可能將是一個人渣。

通俗地講,“法官”就是從“廣場”上臨時找了許多“吃瓜廣大群眾”來判案的,而並非“陪審”的!

阿爾帕西諾出演的米爾頓,本身就是撒旦,不須要代言人。

虛榮是有代價的”“我們不可能將做到徹底的虛榮,不可能將做到徹底的虛假。我們至少希望自己對我們是真實的,我們也會在很多情況下對自己真實。只有真實在邏輯上才是自洽的。

而之所以是“臨時”,則是為的是避免常任該職位的人會變為立法權集團公司的一分子,那般球證者們就會只聽當權者如果、聽檢察官如果而無法表達他們的真實意見;

歸根到底,所謂的法治,其實是集中化的人治。

假如“法官”判決原告有罪或事實不設立,那法院要當庭釋放,刑事案件完結。

大陸法系是要明確規定的法律條文就可以做為判案根據的。但普通法系並非這種,除了法律條文,之後裁決過的案例也可能將指導前面出現的刑事案件。

接著,檢察官用問卷調查的方式審核那些人與否具有擔當該案法官的資格。

在審訊過程中,法官全程如果聽著就能了,不必插嘴表達意見。

在刑事案件中,法官判決必須獲得全部同意通過,在民事案件中,通常只要求大多數通過就能。

而法律條文工作者的配角就很有趣了。

聽覺指數:★★★

影片的名字叫《魔鬼代言人》,誰是撒旦的代言人?

故事情節指數:★★★★

看見米爾頓的這句話,讓我開始重新檢視法律條文的象徵意義。

#羅翔#

代言人一詞英語是Advocate,本身就有辯護律師的意思。而辯護律師則是法律條文的代言人。

法律條文講求的是“三公”——

有人說,法律條文的存有是為的是保持社會的社會秩序。是的。

遇到了,又不許吃

,什么意思呢?

首先,檢察官從當地投票者備案名單中,隨機選出一定數目的參選人,寫信查問自己與否能出任該案的法官。

《十二怒汉》

他在《十三邀》和脫口秀反跨年文藝晚會上,都表達了這么一個看法:

不難發現,這兒米爾頓說的天主,跟我們熟識的封建又有什么差別呢?

事實上,法官“Jury”一詞的真實意思是“臨時公民球證團”或“臨時球證理事會”。並非陪著打醬油的。

影片最厲害的地方是,花了90%的時間講法律條文,最後又從法律條文中抽身而出。

面對2020年的走紅,他坦白宣稱,有短暫的歡樂,且沒有厭煩。

那代言人的榮譽稱號自然而然就落在基諾里維斯出演的年長辯護律師布萊恩頭上。這是我們一般來說的認知。他為的是工程建設滿足他們虛榮心的要塞,放棄了準則,放棄了家庭,放棄了良心。被撒旦一語中的——虛榮,是我最愛的原罪。

而且要看知道老外的許多法律條文影片,就必須對法官管理制度略有了解。

羅翔同學非常推薦《魔鬼代言人》,他對影片第一印象很深。影片裡,撒旦說了一句話讓他記憶猶新:“

上面半隻貓就直觀介紹一下影片中的法律條文科學知識,主要是美中法律條文之間的差別。

我們總是誤認為,法律條文就是公義。

而且老美的法律條文影片裡動不動就會搞出一堆的案卷和書刊,那是因為自己要把之後有關的案件全都扒出來,看能無法為我所用。

法律條文明令禁止的事情,就是封建,不希望被封建去做的事情。

文章標簽   魔鬼代言人 失控陪審團 十二怒漢 南方週末 十三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