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误杀1》比,《误杀2》更高明:霸權壓迫輕易“捅”到觀眾們情緒

 

這三部影片有著相近的文件系統,那就是在霸權之下身為母親怎樣保護家庭。都在以小博大,深入探討人性、倫理、法律條文。

這一連串的怪象,都是因為,明明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已經被創建,卻有人能奪去這一切。在找回公平正義的過程中,霸權壓迫處處存有。

在絕境面前,有人會認命,有人不能。

肖央的演出無疑立住了母親那個配角,和小孩在生活中的細節,以及和任達華隔著地板在門內外的對手戲,都讓人信服。

《误杀1》裡有一句膾炙人口的對白,“有的小孩是小孩,有的小孩就是禽獸”。2並非1的電影版,是新的配角新的困局。

腎臟就是影片的麥格芬,林日朗一直在找尋的東西,從始至終都沒有見過,但是為的是那個不存有的東西,底層小人物卻被迫犯罪行為。

和1較之,2在一些地方對1一脈相承,1中李維傑是一名資深粉絲,藉助“蒙太奇”表現手法讓旁人無端入局,篡改目擊者的記憶。

一定要以性命為代價就可以讓人看見,普通人被逼著拿起槍,整部片子的重大意義才是我們必須反省的。

一大群圍觀的人就是吃瓜廣大群眾,李安琪代表的新聞媒體就是社會輿論鼓勵,林日朗挾持療養院後,本報記者將林日朗“非禮”李安琪的視頻進行報導,並且故意鼓勵,引致人人對林日朗喊打喊殺。

而且腎臟是個具象但又是詩意,代表著資源。市長搶走了腎臟,就是資源劫掠。這是關乎每一個人的。

警察看到林日朗但是裝作沒看見,暗示了許多普通人只不過也是心存公義但是不肯抵抗,只能用這種的形式則表示支持。

但是2的覆蓋範圍更廣,“有的小孩是小孩,有的小孩並非普通小孩。”

《误杀2》某種意義上和《我不是药神》有點兒相似,都是把不公擺在檯面上引起一場喧鬧,那個故事情節很難讓人想到,福州這位被村霸霸凌十多年求救未果,最後只能殺人並自殺未遂的居民。

要說《误杀1》的故事情節萬里挑一不具普適性,那么每一人都在《误杀2》中能找出影子。

每兩天不公都在上演,有大事有小事,在任何一個社會階層都存有這種的現像。特別是影片最後林日朗的獨白,“為什么贏的總是我”,輕易撩起觀眾們的情緒。

《误杀2》是一部帶爽感的商業影片,藉著《误杀1》來營銷發力,各個方面都能窺見這是一部很“精明”的影片,但是並不妨礙給我們帶來的社會思索。

一手友情一手不公,對女兒的愛和權貴引起的不公交織在一同,無論你是與人物共情還是對霸權的憎惡憎恨,都能被觸發到,直觀粗暴,激烈極端。

最後寄給小孩的獨白,堅信很多人看見那封信都繃不住了。

2中林日朗是一位普通導演,在他家中搜出來許多電影劇本,故事情節和他挾持急診室有許多共同之處。最後一頁“Plan:B?”也暗示了林日朗之後的選擇。

《误杀2》做為誤殺系列,公映之後網民的聲音不斷,有誇的有貶的,《误杀2》在邏輯和攝製上確實有許多比不上《误杀1》的地方,但是就憑立意,《误杀2》贏了。

醫師尚且有良心,但是做為既得利益者,被迫與霸權為伍,成為一個冷漠的人。

而且《误杀2》在立意上確實是高明,沒有人能說它是爛片,就憑這種一個立意。但是從攝製和邏輯自洽上,它的確是平庸泛泛之作。

必須不能。林日朗可能將不能去搶,但是薩丁會。林日朗可能將會去買這顆腎臟,但是抵擋沒法霸權暗殺的結局。

那么再問一個問題,如果林日朗和市長互換身分,結局會不能不一樣?

而且在影片結局,並沒有斥責不公,而是給人希望和力量。螢火蟲的光再微弱,如果環境足夠多黑暗,就會被人看見。

經過故事情節反轉,那些人又開始支持弱勢斥責霸權。

保留了此種“戲中戲”的表現手法,多層嵌套,在這一點上觀眾們的樂趣不減。

置身事外的觀眾們在為林日朗吶喊的這時候,監護室裡的病友卻讓小蟲搬出。

剩下的權貴都在以權制權、以權謀權,就連一個市長祕書,猶如一道行走的諭旨、文學九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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