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確規定演藝經紀人要考據 臺灣人得先通過政審

 

依照此辦法,表演經紀人員包含個體表演經紀人和表演經紀機構中的專職表演經紀人員;將表演經紀公益活動確認為表演組織、製作、行銷,表演居間、代理、行紀,女演員簽下、推展、代理等公益活動。

錄取資格有4項: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雙重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三具備初級中學、技工幼兒園幼兒園以上學歷; 未滿18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若表演經紀人員在從業公益活動中有違背前述相關明確規定的,由市級以下人文和旅遊觀光主管部門勒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判定為人文市場失信主體,實行聯合懲處。

「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明晰規定了表演經紀人員資格判定筆試的組織方式和管理工作職能,明晰筆試全省統一實行,每年舉辦一次。筆試完結20個工作日內發佈符合要求平均分,由文旅部統一核發表演經紀人員執照。

此管理工作辦法的附則中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地區居民參加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適用本辦法」。

但若因違背筆試紀律等其原因被中止筆試資格年滿2年的,或者因違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明確規定,被判定為人文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嚴禁出席表演經紀人員資格判定筆試 。

依照此辦法,表演經紀人員嚴禁在三家以下表演經紀機構從業,嚴禁出租、出借表演經紀人員執照,嚴禁為所含「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25條禁止內容的表演提供更多服務,嚴禁隱瞞、偽造與表演經紀業務相關的關鍵事項,嚴禁對錶演公益活動進行虛假宣傳,嚴禁為女演員假唱、假彈奏提供更多條件,嚴禁有其它擾亂表演市場秩序的行為。

中國整頓娛樂業後,官方近日公佈,要求表演經紀人員明年3月起必須通過資格判定筆試。臺灣人想在中國大陸從事表演經紀公益活動也適用此法,想考據者須擁戴大陸「憲法」並有較好政治素質。

中國人文和旅遊部24日公佈修改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指修法目地是進一步強化表演經紀人員隊伍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規範表演經紀行為,明晰國家對錶演經紀人員推行資格證書判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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