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梅艳芳》電影票房?梅啟明:我持有張國榮註冊商標,片方侵權行為需索賠

 

實際上,梅啟明的目標絕非維護姐姐的形像,而是看見了整部影片的價值。12月2日他正式入稟高等法院,稱片方侵害了他們的商標權,引起社會輿論強烈反響。

梅啟明看完影片後接受港媒《晴报》專訪稱,王丹妮演姐姐根本不符合要求,最少給50分;影片沒有梅媽覃萬美金的粉紅色,以致整個故事情節失真;內容中有打耳光的攝影機,對姐姐很不認同。但,由於他和父親覃萬美金貪得無厭、有如惡魔般的形像深入人心,這段言論遭到了本港網民的齊聲抨擊。

我個人指出,張國榮因病逝世是一種意外,有這樣的父親和叔父則是另一種意外,到底人要市儈、貪婪、自私到何種地步,就可以屢次三番的作出此種事來?我能從女演員頭上看見自己對張國榮的認同,我能從觀眾們如果裡看見自己對張國榮的懷念,但我從那位梅啟明先生的頭上,卻看不出一丁點他對姐姐的真誠。

最後,梅啟明的訴狀要求,禁止該子公司和有關人士繼續侵害合法權益,暫停自己正在發售的內容產品,並

由古天樂、王丹妮、楊千嬅、林家棟等人執導的回憶錄式影片《梅艳芳》在內地和澳門分別獲得1.04億、4000萬的不錯戰績,且絕大部分觀眾們都給與了很高的評價,可謂是電影票房口碑雙豐收。但對於這種的情形,張國榮的弟弟梅啟明卻則表示強烈抗議。

據悉,梅啟明在訴狀上表示,他們在2004年以前就持有“張國榮”、“Anita Mui”的通常註冊商標,2018年後又提交了新提出申請,將商標覆蓋到多媒體器材、影視製作內容、商業活動、鄰近貨品等眾多應用領域,該商標具備很高的商業價值;而片方安樂影片公司在未獲得准許的情況下,就採用商標製作影片和衍生產品,嚴重侵害了他們的商標權。

很顯著,梅啟明的目標只有“賠償損失”,而基於過往他和覃萬美金的所作所為,我們有理由堅信,他是看見了《梅艳芳》電影票房不錯,想憑藉著張國榮叔父、親屬的身分來分一杯羹。

稍早前,安樂影片子公司發表聲明澄清稱,《梅艳芳》由殺青迄今,都有專業的法律條文團隊跟進處理,子公司是在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影片製作,現如今的有關爭論將全權交予辯護律師處理,當前不能再做任何澄清。

索賠他們的經濟損失。

文章標簽   梅豔芳 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