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婉拒給妹妹捐腎,把雙親告到法院 誰都沒錯,仍然悲劇

 

化療已經不起作用,輸血、移植血小板都沒什么用了。現在首要的是先治療她的肝硬化,她須要一個健康的腎。

莎拉自小就曉得,他們家中的生活,跟自己家相同。

每一人在相同的位置上,愛的形式不一樣。

她還要長大,想要做他們討厭的事情,她還要成婚生育,她得考慮他們的未來。

莎拉第二次婉拒了父親的要求。

父親沒多想,就要求莎拉給妹妹移植一個腎。

絕大多數人會反感意外逝世的小孩,會反感拼盡所有的父親,可少有人會去注意這個帶著“使命”出生的小孩。

但這時醫師告訴她,戴安娜已經走到盡頭了,大概只剩24到48個半小時。

一切的掙扎都沒有象徵意義了。

假如挽救成功,那一定是皆大歡喜,那個小孩將成為功臣,一輩子頂著榮耀。可假如失利,或是是註定要失利呢?

即使這人間,並非所有問題都有答案,並非所有答案都能令人滿意。

但是父親那么多年來就是為的是救大兒子而活著,她已經魔怔了,根本不理睬莎拉的控告。

雙親和哥哥都無法和她的白血球抗體相適應,國家血小板登記處也沒找出適宜的人,醫師給出了可能將挽回妹妹的惟一辦法:

那是你妹妹,你忘了嗎?你曉得不捐會怎么樣嗎?

就連養父母,也從來沒問過她願不願意。

姐姐的愛是:再見,你想走就走吧。

可能將有的“聖心”會說,那是他們的親妹妹,如果能救妹妹的命,必須在所不辭。

母親歇斯底里,尖叫聲著父親這種做會害死兒子,甚至還聲言要再婚。

如果妹妹戴安娜稍有不適,全家就陷於慌忙,她就要被按在手術檯上。

父親的執念是:再見,你一定要活下去。

心靈有時候就是這么凶殘,學會放手吧。留下來的人,才是最必須珍視的。

而這時的莎拉才11歲!

母親倒是冷靜,想想那些年莎拉的付出,也覺得他們虧欠了小兒子。

主角莎拉的人生,在她出生之後就被總體規劃好了。

最後,還是女兒看不下去,講出了真相。

必須不能。

那個世界上,的確會有許多小孩,自己的出生,就是為的是挽救弟弟/妹妹。

她一次次地質問莎拉,為什么不幫妹妹?只是為的是醫療保健自由嗎?

身心健康的莎拉,一次又一次被雙親推向手術檯。從臍帶血開始,白細胞、體細胞、血小板……

整部劇的原型也被熱議:

但是既然雙親從不替她著想,她就得為他們想。

父親大受憤慨,她不願堅信。

就在父親和兒子對簿公堂的這時候,病重的戴安娜在病床上靜靜等待著。

妹妹戴安娜在四歲時,被查出患了癌症。

雙親的目標只有一個,救妹妹,讓妹妹活下去。

但是,從頭上抽血、抽血小板,放到一個孩童頭上都不好受,更何況她還是個不懂事的小孩。

父親以莎拉年滿18歲無法請辯護律師為由,企圖扳倒辯護律師的起訴,但是檢察官很反感莎拉,否決了她父親的理由。

這顯著是不合法的操作,但為的是救命,這對雙親還是決定一試。

父親接到高等法院傳票之後勃然大怒,大罵她一頓,還扇了她一耳光。

家中的一切東西都要殺毒殺菌,為的是便利照料妹妹,父親辭掉了辯護律師的工作。女兒自學有問題,有閱讀障礙症,她也沒察覺。

妹妹須要什么,她就提供更多什么。

再生一個小孩。

長時間的治療讓她喪失了指甲,眼部慘白,一不小心就咳嗽,最後,她高燒不退,肝臟衰竭了。

對於妹妹的死,莎拉生氣嗎?

先不說喪失一個腎對未成年小孩信用風險有多大,即使莎拉聽話把腎給了妹妹,她也不見得能活下去,因為她的癌症已經步入中晚期。

出生後沒多久,她就開始了他們的使命——為妹妹續命。

但是,縱使莎拉在絕望中默默地付出,雙親也拼盡了全力,妹妹的病況還是日漸減輕。

我也很關鍵啊!

一兩年前看完一兩本書,剛好講了這種一個故事情節——

熱播劇《亲爱的小孩》迎來了首集,即使太現實生活,讓人很氣憤。

莎拉就這種出生了,她與妹妹完美匹配。

她拼到最後,還是沒能留住兒子。

他們只是在自己的配角里,做了自己能做的事,誰都沒有錯。但是,沒有錯不一定就是happy ending。

但是,辯護律師早就被莎拉的經歷憤慨了,決定幫究竟,他立場很強硬態度。

另一邊,母親好言相勸,別折騰了,比不上好好陪兒子走完最後一程。

她一點也不恨姐姐。實際上,是她支持姐姐去起訴雙親的。她曉得他們時日無多,又難以勸服父親放棄化療,更不敢姐姐為的是他們而透支未來。

然而,莎拉與妹妹的關係較好,她很愛妹妹,她懼怕上手術檯,但是更懼怕喪失妹妹。

最終,小兒子逝世了,負債累累的父親還要扶養三個小孩。

莎拉固守著她和妹妹的祕密,一直在迴避。

她是妹妹的活體捐贈庫。

醫師還提出,受精卵植入前進行基因診斷,試管嬰兒就能達至100%的匹配率。

醫師說,戴安娜撐沒法多長時間了。

影片讓人很糾結,也很催淚。

法庭上,父親不停責怪莎拉棄戴安娜的性命不顧,可此種近似倫理殺害的控告在法律條文面前根本沒有用。

這事沒有誰對誰錯,為的是救小孩,所有人都做了他們該做的、能做的事情,但是仍然充滿著惋惜。

她是一個叫閆英的父親,和妻子再婚後,一個人帶著兩個女兒。大女兒意外得了癌症,為的是醫治她傾盡所有。等不到配型成功的捐獻者,她只能不顧臉面去找前妻生了第二個小孩,希望用臍帶血救大女兒一命,結果,臍帶血與大女兒配型不成功。

她找出莎拉的代理辯護律師,宣稱莎拉是個未成年人,無法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自己才是她的監護人,言下之意就是要辯護律師少管他們的“家務事”。

勸阻未果,父親只能和他在法庭上一見高下。

後來,那個故事情節被拍成影片了同名影片。

她找了個辯護律師,把雙親給告了。

莎拉所以曉得,假如她不捐,妹妹必死無疑。

做為一個父親,是難以眼睜睜看著他們小孩心靈流失,卻無動於衷的。或許她曉得這是無用的掙扎,可就是不敢放棄。

《姐姐的守护者》

返回療養院,向來勇敢的父親總算忍不住撲倒在兒子的懷中嚎啕大哭。

文章標簽   姐姐的守護者 親愛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