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喜劇片《美国精神病人》,被粉絲奉為經典,卻爭論不斷!

 

從影片的後半部分不難看出,主人公格雷曼是個自我要求甚高,甚至很多自戀的人。但這種的性格卻觸發了他在外在環境受挫後的連鎖反應,引起了他內心深處的獸性。

我觀察出第二個有意思的暗示是他對女調酒師咆哮的畫面,攝影機轉至了鏡子,通過鏡子讓我們看見格雷曼失態的侮辱,但女調酒師卻似的什么也沒聽見的一樣,甚至連一點反應都沒有。只好,格雷曼崩壞的心理與「他是否真的有咆哮」成了我在理解影片的故事情節時的第二個判斷國際標準。

故,儘管以下問題可能將只是電影本身藝術風格所致,但我還是較為願意去推斷格雷曼本身並沒有殺人。但編劇卻也留下了兩處不自然的缺口,如房主看見格雷曼時那種不自然的神色,雖可解釋為想趕走陌生人,但說是另有隱情又有何不可?再來編劇也一再強調都市中人與人的疏遠感,這也讓片頭那句:「我和艾伦最近才吃过饭。」顯得不甚可靠。

再來,隨著故事情節不斷往下經濟發展,格雷曼在精神壓力上受到的衝擊不斷減少,名片製作上的好壞、高級咖啡店的訂位成功是否、甚至是同事間那有意無意的言語揶揄,都讓格雷曼的黑暗狂想愈來愈暴力行為而變態。

但這都是表面罷了,事實上這是個偽善至極、社會關係疏遠,彼此間互不關心的世界。比如,有人把女主角當做他們,女主角則藉助這傢伙的身分處事和殺人。女主角殺了一個流浪漢,沒人在乎流浪漢的死活。

該片的時間點設定在1980二十世紀,女主角和同事是一大群外貌光鮮亮麗的白領階級,每日競相較為誰能在著名咖啡店訂位、誰的名片印刷品精緻(有一幕眾人掏出各自的名片較為)、趴在著名咖啡店談論世界大事和八卦。

其中,一個有意思的暗示是,他殺人時那極其誇張而不自然的情境,比如他殺布萊恩時,拿著匕首身著雨衣,天花板上還鋪好了報刊以免血灑在高級的天花板上。但當他把遺體拖出大廳時,天花板上很顯著滲出了兩條血漬,管理員又怎么會視若無睹?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這句話,我今天想反過來說……可恨之人必有心疼之處,並非嗎?

就這種,我們始終不曉得他是不是殺人,確認與不確認之間,一個曖昧不明的問號,就猶如他那再也難以聚焦的表情通常,看似散亂卻也凌人。

《美国精神病人》是2000年公映,嘲諷英國上層社會的白色戲劇。該片充滿著80二十世紀的香味。

《美国精神病人》全劇暗示意味濃郁,從結尾那像是血珠的餐點醬料就可以窺見該片的調性,迷失在沒有環境溫度的世界裡,再平凡的事物也能與嗜血的獸性渴求連上關係。

即使該片是白色戲劇,很多臺詞表現得很有白色幽默的藝術風格:女主角原本拿著電腦對準祕書的屁股,準備射下去,卻即使一個電話號碼而暫停。女主角原來準備殺一個同事,在掐他的胳膊時,同事起身發現他用手對準他們,同事接著親吻他的手,說早就對女主角有趣了,原來那位同事是同性戀者。女主角模仿《德州电锯杀人狂》,拿著電鋸,追捕娼妓。

故事情節描述托馬斯·格雷曼(埃裡克·蘭斯 飾)是在華爾街工作的白領,除了平日的工作及跟同事的交際來往外,他私下裡有不為人知的祕密,他會用具備荒誕的表現手法殺人。

是與非找不到定論,殺人是否再沒人在乎,電影完結那刻,我與格雷曼的表情一樣空洞,直至片頭升起,我的情緒才忍不住爆發。

至於《美国精神病人》的結局,引發許多探討,也有很多網民針對格雷曼究竟與否殺了人作出揣測。就我觀來,我傾向接受他沒有殺人那個說法。話說那個說法背後還藏了兩層涵義,留待本文文末再談,那邊先講我為什么指出他沒有殺人。

更不必提經典的持鋸追捕娼妓,全身LUO體拿著電鋸腳上還穿了一雙T恤,滿滿的鮮血噴灑在別墅之中,說完全沒有人注意到也太過誇張,再者,即使格雷曼清理現場級別再怎么專業,即便還是不大可能將現場修復得天衣無縫。

文章標簽   美國精神病人 德州電鋸殺人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