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產品違規遭處罰3162萬 景甜發致歉新聞稿已速繳罰金

 

大陸新聞媒體報道表示,深圳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調查景甜代言人的蔬菜類肉類,在電視廣告上聲稱代言人貨品具備制止澱粉和碳水化合物吸收療效,違背了電視廣告法相關明確規定,法律條文明確規定普通肉類依法嚴禁進行化療、護理等療效宣傳,而且將罰沒景甜電視廣告代言人違規所得257.9多萬元,再加上罰金464.22多萬元,總計722.12多萬元。

景甜隨即就在微博上刊登致歉新聞稿,則表示在收到市場監管機構通告後第二時間配合工作,對在籤合同時未盡到充份的審核權利,對顧客導致負面影響,則表示鄭重致歉,完全接受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在第二時間交納了全數罰金,深刻認識自身存有的工作疏漏,今後決不代言人這類有關任何產品。

景甜發出新聞稿致歉。 圖/擷自

大陸女演員景甜代言人的肉類電視廣告,即使違規聲稱產品具備不被認證符合要求的效果,因而遭官方罰金共722.12多萬元人民幣(約3162多萬元新臺幣),而她也旋即公開發表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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