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S輕鬆扣汪小菲金融資產?辯護律師曝「1條件沒列」:乖乖付

 

而小S昨天發聲明指出,為的是汪小菲及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做為再婚理由,並確保此生不出惡言,也有說到做到。且其餘都是她和汪小菲雙方同意,並具法律效力的高等法院調解書為證,「我一概遵從」。至於汪小菲則藉由辯護律師發聲明則表示,現在存有的爭端,就是本人不敢再除此之外付所的家用和物業費,就太直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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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員小S(徐熙媛)今(2022)年成婚韓籍歌手具俊曄,前妻汪小菲遭雜誌踢爆不敢履行再婚協定,欠逾5一百萬生活費用,小S因此向高等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爆出高等法院已核發扣留命令。此舉讓汪小菲憤慨公開4千多萬開支明細怒槓對方。對此,著名帥哥辯護律師李怡貞分析,為什麼小S能輕鬆扣留金融資產根本原因。

對於個人財產較多或複雜的被告,李怡貞一般來說建議做調解筆錄,,「而且很多時候有錢人很低調,也會偏好選擇以這種方式『圓滿』的解決紛爭。」她表示,即使調解流程能低調結案、不被公開,算「很好的台階」,「畢竟有些事真的不太好揭露,為了家族名譽。」但,兩造簽名證實後,再婚協定就生效,之後也要嚴格遵守執行,不容反悔。被告接到調解筆錄正本後,除了各自拿去戶政備案再婚換證,也是類似於「可兌現的長期飯票一張。」

但,李怡貞則表示,若某一方在臺灣地區沒有任何金融資產,調解筆錄極可能將成為「壁紙一張」,而且辯護律師怎樣藉由不利的條文維護被告的自身利益,就變得很關鍵。她舉例,「比方說,汪小菲可以放一個大S再婚就不再負擔她的費用,沒放就乖乖付吧。」

李怡貞昨(21)早間在facebook分析,「為什麼大S可以輕鬆的扣到錢,其實就是拿著當初離婚的調解筆錄逕作強制執行」她說,調解筆錄是經兩造被告及辯護律師磋商證實的,檢察官一般來說也會再審查條文。李怡貞表示,「該付的錢只要被寫在上面,通常都必須付,付不出來或是不願意付,不用再打一個履行離婚協議的訴訟,以該調解筆錄去強制執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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