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劉雨柔練拳被偷拍 稱「沒必要與裝針孔的人和解」

 

陳作彤今天出庭作證說,針孔攝像機有拍到圖像,但並非他裝的,他也沒有看完電影,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陳說,他願意和解,更希望檢察官還他清白。

男藝人劉雨柔在摔跤館練拳被偷窺,拳館負責人陳作彤依妨害祕密罪控告。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陳駁斥偷窺,稱「我也是被害人」,妨害密罪是告訴乃論罪,可和解換撤告,但劉雨柔出庭作證後說「沒必要與裝設針孔攝影機的人和解」。

據瞭解,陳作彤辦案中駁斥偷窺,但檢警調查指出,陳作彤曾多次發生在鏡頭之後,還被拍下拔除電池的模樣,勘驗針孔攝像機內影像檔案,另查出有陳作彤的住所,指出陳嫌疑重大,依妨害祕密罪將陳控告。

劉雨柔去年3月在摔跤館洗手間更衣間更衣時,發現門上有智能手機插座充電器,從而發現有小圓孔,懷疑是針孔攝像機,她報案處理,檢警懷疑陳作彤涉案,約談陳到案。

劉雨柔今天也出庭作證旁聽。她庭後說,沒有必要和解的其原因,在於對方是加裝針孔、偷窺的人,在檢察官做出正式裁決前,誰都有可能是加裝針孔的人,她並沒有假定針孔攝像機是陳作彤裝的,但就是不願和裝針孔攝像機的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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