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容許投資利潤率分三成 劉德華被前男友索償約25億

 

控方還表示,劉德華向來投資有道,投資實戰經驗較於文鳳更加多樣。

依照明報的報道,劉德華與於文鳳於1997年成為戀人,及後於文鳳代為管理工作劉德華的個人發展商和投資產品,兩人的緋聞於2011年收場。

據報導,澳門知名歌手劉德華被前男友于文鳳索償港元7000多萬元(新臺幣24億987多萬元),兩方日前對簿公堂。

除此之外,劉德華曾在諮詢於文鳳之後進行投資,卻經濟損失了1300多萬元,當中於文鳳完全免責,這也更讓人批評兩人的合同書絕非出於商業決定。

那些投資產品包含公募基金投資和房宅買賣等。

據報導,於文鳳的代表辯護律師昨日在地方法院陳辭,指於文鳳和劉德華於2002年制訂了書面和口頭協定,後者能贏得為劉德華所投資的所有產品中的三成利潤率。

報道則表示,代表劉德華的辯護律師指出,劉德華宣稱曾書面容許將投資利潤率的三成給與於文鳳,但只屬熱戀中的情話,絕非是有意創建法律條文關係的承諾。

綜合新聞媒體的報道,劉德華最為成功的一項投資是於2004年與菱電集團公司戰略合作,以3.2億元購得山腰「天比高」地皮並擴建為4幢獨立豪宅,及後轉賣當中3間豪宅,共獲利1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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